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袁祥)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提高至每日99.31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的工资数额,今年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据此,今年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应为99.31元。
[值班总编推荐] “张雪机车”,我国高端制造新突破
[值班总编推荐]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 ...
[值班总编推荐] 我国将加快推动前沿技术与航运产 ...
修桥见人心 明史照今尘——读马伯庸《修桥记》有感
【详细】
影评人划重点!2026春节档观影指南已上线
“规划”照进现实,乡村优质生活长啥样?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就是以人为本的空间升级。【详细】
朱杰人:让经典学说成为奔流不息的“活水”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