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0日电今天,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召开的“《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刘德谦提出,中国的旅游立法必须寻求新思路。
对此,刘德谦提出:一是制定一个跨越多种行业的行业大法,像《美国全国旅游政策法》那样;二是将旅游立法定位于社会立法而不是行业立法,旅游法律法规也应定位于协调法而不是管理法。只有这样,中国旅游业才能得到更好的规范,从而得以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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