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南京市建委规划处的王先生说,老居民区房屋狭小拥挤,一家翻建势必涉及多家邻居的利益,因而政府专门发文,要求此类房屋的翻修须征得邻居同意,这是基于民法相邻权的规定并考虑了邻里关系而作出的规定。要求邻居签字认可的过程也在提醒建房的一方,需充分考虑到邻居的利益。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陈伯清老师说,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传统文化与法律的冲突开始显现,人们常常在两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处理这类矛盾。(《扬子晚报》2002.8.20)
[值班总编推荐] 限高份子钱,人情别被人情债裹挟
[值班总编推荐]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招 ...
[值班总编推荐] 四渡赤水,以少胜多的光辉典范
从脱口秀《奶奶》看新大众文艺的“大众”表达
【详细】
重新看见具体的人——脱口秀如何讲好普通人的生活
【理响中国】直面真问题
算力协同支撑AI应用落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