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
由于你在报上发表的作品没有同时刊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声明,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它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所以武汉某报可以不经你的同意转载该篇文章。但是,武汉某报没有支付报酬,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获行报酬权。因此你可以跟该报交涉,要求支付报酬,若该报仍不支付报酬,你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湖北法制报》2002.11.12)
[值班总编推荐] “潮汐厕所”为何停用了?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给福建省“漳州110”全体队...
[值班总编推荐] 27个新专业,“长”在产业最需要 ...
撤档、爆火与错位:在阵痛里看见电影的新生
【详细】
【光明艺起评】2026暑期档:电影市场到底在经历什么?
心系“国之大者”,服务发展所需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技术要打头阵,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详细】
理论“苏超”,如何踢出一记好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