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卢女士参加公开活动时拍摄了一张集体照,后被制成某房地产的广告宣传单。卢女士认为,在没有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广告公司使用、制作成商品房广告宣传单到处散发,自己的肖像权已被侵犯,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广告公司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
近日,法院认为,集体肖像受
专家提醒,市民如遇类似情况,也可向广告制作者或经营者索赔。如遇新闻采访需要拍摄照片,市民则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采访。(《上海法治报》9.17)
[值班总编推荐] "大王"退场,餐饮怎么说服消费者
[值班总编推荐] 千帆竞航向新 货通五洲致远——中...
[值班总编推荐] 让智能时代的红利惠及全球南方国家
流量加持下的女性题材,何为真诚表达,何为营销噱头?
【详细】
【光明艺起评】在大女主之外,还有多少种“她”?
流量裹挟之下,女性题材作品层出不穷,究竟何为走心的真诚表达,何为博眼球的营销噱头?本期“光明艺起评”,我们邀请周桂伊和陈亦水对谈,抛开刻板的大女主设定,聊聊女性叙事里,藏着多少不一样的“她”。【详细】
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全面认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理论贡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