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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祎宇(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杨玉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朱满德(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农业生产不仅承担着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核心功能,更蕴含着固碳释氧、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维生态价值,是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实中,农业生态产品却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无法有效对接买方市场的困境,供给侧主导的价值实现模式难以破解公共品属性带来的付费主体模糊、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立足消费者环境责任视角,统筹核算农业生态效益,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破解农业生态价值变现难题、激活农业全面绿色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路径。
农业生态价值实现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核心命题
农业生态价值实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农业生产的生态价值贯穿耕种、管理、收获全产业链,从提升土壤有机质、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平衡,到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每一项绿色生产行为都在创造固碳释氧、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维生态效益。这些农业生态产品具有典型的公共品属性,为全社会提供普惠性的生态福祉,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基础。
农业生态价值实现是保障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协同推进的必然要求。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农业生态安全则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推进产需衔接、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这为农业发展划定了兼顾生产与生态的清晰方向。让农业生态价值有效转化为经济收益,让农民从生态保护中获得合理回报,才能充分激发其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内生动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真正实现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的有机统一。
农业生态价值实现,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农村地区长期承担着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功能,但城乡之间尚未形成完善的生态利益反哺机制。推动农业生态价值实现,通过建立“谁消费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城市资源流入农村,既有效弥补农业生态保护的机会成本,又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村在生态保护中获得发展红利,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生态价值实现面临的现实困境
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尚未健全。农业生态价值具有多维性、隐蔽性与公共品属性,尽管当前学界已对固碳释氧、涵养水源等典型生态效益的量化方法展开探索,但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生态价值核算框架与核算标准仍未建立,尚未形成成熟规范、具有广泛共识且适配本土场景的核算方案,难以直接应用于生态价值量化评估与生态补偿核算实践。
生态产品市场化横向补偿机制还未成熟。农业生态产品的受益主体是全社会,具有典型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导致“搭便车”现象普遍存在,市场自发付费意愿不足。供给侧主导的生态补偿模式主要依赖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未能充分释放。当前市场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尚未成熟,实践中缺乏精准对接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市场化渠道,生态产品价值难以有效转化为可交易、可兑现的商品供给,无法形成供给、交易、回报的良性循环。尽管部分地区已开展生态产品认证制度试点,但覆盖面窄,未能形成全国统一的交易市场,最终使得农业生态价值难以通过市场定价实现合理回报。同时,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农业生态禀赋存在显著异质性,缺乏差异化的补偿标准制定机制,在实践中既存在补偿不足难以形成有效正向激励的情况,也存在过度补偿造成财政资源浪费的情况。
城乡生态反哺长效机制尚待构建形成。城市作为农业生态产品的重要消费区,其生产生活运转与高质量发展客观上离不开农村地区的持续供给,但城乡间尚未建立常态化的生态利益反哺机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提出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从当前实践推进情况来看,生态补偿领域的城乡互动仍处于探索阶段,城乡生态反哺相关工作尚未形成系统性、全局性的制度设计与长效运行机制,城市对农村的生态反哺更多以局部试点、零散举措的形式开展,在反哺范围的覆盖面、推进过程的持续性以及举措实施的针对性上,仍存在可提升的空间。
综上,当前农业生态账不清,农业生态价值作为公共产品,其受益主体广泛,导致尚未找到精准的付费主体与有效的付费机制,这使得从供给侧推动的生态价值实现尚处探索阶段。由于农业生产的生态价值未能充分转化为经济收益,影响了农户采用绿色生产模式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生态保护投入不足,进而制约了农业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的协同推进。因此,有必要转换视角,立足消费者责任,探索以消费端横向补偿推动农业生态价值实现的方法路径,为全面激活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实现农业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协同转化提供思路。
以消费端横向补偿推动农业生态价值实现的思路建议
一是重塑生态价值认知,凝聚社会共识。生态产品自古无偿为人类提供生存环境,支撑着文明繁衍。然而,当人类活动超越生态承载力后,自然系统的净化能力与稳定供给能力已从无限馈赠转变为需要持续投入精心维护的稀缺资源。因此,需要付费购买的并非生态本身,而是其可持续的保障能力,这就需要构建基于“受益者补偿”的市场化横向机制,让生态保护的正外部性通过市场交易得到合理回报,确保生态资本不被透支,实现代际公平与永续发展。
二是建立以消费端为导向的补偿机制,精准识别责任。明确消费者是农业生态环境正外部性的主要受益者,从消费者责任视角出发,深入挖掘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链条中隐含的碳足迹与生态价值流动,探索建立基于消费者责任的生态价值认养、溯源与补偿机制,推动形成“谁消费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共建共享格局。具体而言,应探索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链条的溯源平台,实现农业生态价值的精准追溯,通过区域间农产品贸易中隐含的碳、水、土地等环境足迹来科学量化消费者需承担的生态责任,通过量化消费行为对应的生态占用,推动生态价值从消费端向生产端实现精准反馈与合理回报。
三是健全核算体系,确保农业生态价值补偿额度合理公平。城市是经济发展的优势区域,但是不能为了补偿而夸大城市的生态欠账责任,要在履行对农业产区的生态环境补偿义务的同时保证其经济发展。具体可参考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等方法,结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制定覆盖耕地质量、碳汇能力、水资源涵养等多维度的农业生态价值核算标准,明确核算指标、方法与流程,对农业隐含碳生态价值补偿额度进行客观量化,并同步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全过程的科学、公正、透明,为消费端横向补偿推动农业生态价值实现提供可靠依据和可执行的标准。
四是推动城乡互补,探索“以城哺乡、以销补产”的生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应当正视城乡在生态资源禀赋与功能分工上的结构性差异,推动形成“环境协同、经济互哺”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城市作为主要消费区与经济增长极,其发展客观上依托于农业产区承担的生态成本与资源供给。为此,需建立健全城市对产区的系统性反哺机制,可依托生态责任核算体系,搭建区域性生态受偿平台,负责补偿资金的统筹管理与定向使用。资金既可直接投入固碳增汇技术研发、低碳农机购置等环节,也可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激励农户采纳绿色生产方式,从而系统性提升农业生态功能,推动城乡间生态与经济的循环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