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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晓琳(中南民族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是以中华民族大团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创新之举,也是紧扣民生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发展的民心工程。新征程上,我们要遵循人民至上的原则,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各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凝聚奋进力量。
准确把握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人民性意蕴
以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使命。《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指引》提出,“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推动各族群众在生活上相互帮助、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相互借鉴、习俗上相互尊重、情感上相互亲近”,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好生活的目标图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美好生活的应然样态。美好生活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富足和精神文化的丰富,更涵盖社会关系的和谐。可见,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目标使命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紧紧依靠各族群众的力量。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是一项涉及空间布局、文化交融、经济联动、社会治理与心理认同的系统性工程。一要依靠各族群众贡献智慧。从政策出台、资源配置,到具体行动方案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处理各环节,均应充分汇集各族群众意愿和建议。二要依靠各族群众提供资源。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因此要积极动员和发展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三要依靠各族群众营造氛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思想基础,要通过在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成果切实惠及各族群众群众。从覆盖人群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要让各族群众都能共享互嵌式社区建设所拓展的发展红利。从覆盖领域来说,互嵌式社区建设惠及各族群众的利益应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空间互嵌带来的宜居宜业、文化互嵌带来的美美与共,也包括经济互嵌带来的共同富裕、社会互嵌带来的守望相助和心理互嵌带来的同心同德。
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
“为了人民”的价值引领在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公共政策中体现。自提出“建设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以来,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族群众利益得到较好维护。但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如部分政策执行的“一刀切”,忽视区域与群体差异;社会资源缺乏开放性;族际间交往形式相对单一,深层交流缺乏融入性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不断改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途径和方式,更好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制定过程中,通过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立法征询延伸到村寨、社区一线;通过网络公布草案,向社会公众开放征求意见;通过深入民族地区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声音;通过多层次书面征询,扩大征求意见覆盖面。这些网上与网下、机关与基层、书面与实地相结合的立体化征询体系,吸收了来自基层各族群众的直接建议,使法律条文更贴合各族群众共同愿望。同时,“为了人民”还体现在该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同上,使得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公共政策对于特定领域群众利益的体现更加准确、更切实际。
“依靠人民”的工作方法在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实践展开中的运用。在规划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族群众意见,以制定出切实反映各族群众利益诉求的公共政策。特别是在征求群众意见时,不能习惯性地停留于少数民族群众、常住人口,还要关注汉族群众、流动人口。在治理环节,要通过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构建议事协商、志愿服务等群众参与机制,吸纳各族群众代表参与互嵌式社区建设。在监督环节,要对齐既定目标,面向各族群众设计涵盖空间共居、经济共富、文化共融、治理共管等维度的评价指标,多渠道收集反馈,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建设举措的重要依据,推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人民共享”在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成果中实现。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本质上是通过打破地域、族群、文化等边界壁垒,推动不同群体在生产生活、文化交流、社会治理中深度交融,为“人民共享”的理想效果提供实体化、常态化的实践载体。要通过互嵌式社区建设,实现各族群众发展成果共享、权利机会共享、文化认同共享和治理效能共享。在发展成果共享方面,整合区域资源,培育跨群体的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各族群众共同增收;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向各族群众全覆盖,消除民生领域的群体差异。在权利机会共享方面,部分城市推行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公租房申请、子女入学、社保缴纳等权利,真正实现“同城同权”。在文化认同共享方面,举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推动各族文化交流融合;打造共享文化空间,将不同民族的文化符号、历史故事融入社区公共景观,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共同体。在治理效能共享方面,打破治理壁垒、整合多元力量,打造“同心廊”小区党群驿站、开展奶茶议事会等品牌活动,就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协商,推动各族群众共享治理成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从政治上保证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人民性方向。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互嵌式社区建设纳入党建工作重点,特别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体系,统筹资源配置与政策落实。要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吸纳少数民族党员进入党组织班子,组建多民族党员先锋队,在社区建设、民生服务、民族团结等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党组织与社区内企业、社会组织、宗教场所等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党建引领、多元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高质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社区党员与各族群众结对联系,及时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如此,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各族群众福祉的强大动力。
锚定民生需求,夯实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物质基础。要着眼公平正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如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扫除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语言障碍;针对不同民族群众的就医需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民族医药服务项目等。要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结合社区产业特色和各族群众技能特长,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族群众创业就业。特别是应对新技术对就业的冲击,要为社区就业转型人员开展“AI技能培训”,助力对接数字岗位。要聚焦人民宜居,改善社区居住环境。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升级,打造开放式、共享型的社区空间,消除物理空间上的分隔。此外,还要在社区内开展结对帮扶,通过邻里守望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社区温暖以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
健全治理机制,保障各族群众民主参与权利。强化互嵌式社区建设需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让各族群众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体。要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推广基层干部轮岗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其在社区治理复杂性问题上的创新能力;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充实社区工作队伍。要大力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健全组织培育、管理、激励全链条工作机制,重点吸纳少数民族群众、流动人口等群体加入,并提高其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化程度,形成上下联动、合作共治局面。要强化各族群众主人翁意识,搭建多层次协商议事平台,通过合作对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族群众意见;组织各族群众特别是流入群众了解本地情况、感受本土文化,增强归属感;要积极推动政府、市场、社会等主体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协同推进社区建设。
【本文系2024年度中南民族大学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招标项目一般课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经验研究”[JDY24005]的阶段性成果。】
